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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6月6日,位于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劝业场的武汉大学老牌坊被水泥搅拌车罐顶撞击后受损。经调查,肇事司机肖某为赶工绕道行驶,未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武汉大学6月7日凌晨回应称:目前,已对涉事车辆及人员进行控制,并对长城石刻紧急搭建临时支护设施,启动应急加固及文物修复工作。肇事司机因涉嫌过失破坏文物罪,已被依法追诉。
武汉大学老牌坊的损毁情况实在令人痛心,牌坊正面虽然损毁较轻,但底边留有缺口,背面缺口更大,钢筋露在外面,背面六个篆书字“法”和“业”均已断裂,“理”更是完全损毁。
文物都承载着一定的历史或艺术价值,其稀缺性和价值尤其高,就是因为它们不可再生,一旦损坏,几乎无法挽回。被损毁的武汉大学牌楼、长城石刻等,都开启了“修旧如旧”的修复工作,但这仍是事后的被动补救。“修旧如旧,却不老”,这正是让人感到遗憾的地方。
1929年,国立武汉大学在珞珈山上创立,在通往学校的岔路口建有一座木牌坊,以示指示。可惜,1932年一场大风将其摧毁。1937年,在原址重建了一座钢筋水泥结构坚固的新牌坊。这就是如今已损毁的武汉大学老牌坊。矗立在这里80余年,这座牌坊见证了“偏僻之地”成为大学的过程,也见证了武汉大学的演变发展和武汉这座城市的扩张变迁。
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武汉大学早期建筑”名列其中武汉大学牌坊背面,包括武汉大学老牌坊在内的15栋建筑。不过,与其他14栋建筑都位于如今的武汉大学校园内不同,武汉大学老牌坊孤零零地坐落在由昔日的“偏僻乡村”演变而来的街道口繁华闹区。
或许是环境的复杂性武汉大学牌坊背面,让它的保护更加困难。即便如此,这次事件也提醒了当地政府,武汉大学老牌坊不能“孤单地”留在闹市区,必须加强保护。
《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和周围环境的历史、现状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主体外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
武大老牌坊附近有多处施工工地,装载混凝土的搅拌车在武大老牌坊横跨的单行道上进进出出。可见,设立保护区、采取保护措施的规定,对于武大老牌坊的保护,更多的成了一张纸面具,并未真正落到实处。
武汉大学老牌坊的损坏,其实是长期不安全因素积累,导致质变的结果。在这次严重损坏之前,牌坊的门柱曾多次被汽车撞击,留下疤痕。周边餐馆的油污长年累月地不断玷污着牌坊表面,侵蚀着这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因此,对受到冲击的武大老牌坊的修缮不能孤立地采取“头疼治脚痛”的方式处理,而应该按照文化保护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综合考量,为其划定一定的保护范围,禁止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等建设活动。若受现实因素制约,最起码也要对武大老牌坊所在的单行路段实行限高、限速;同时对老牌坊本身增设护栏等设施,防止人车碰撞、破坏。
不要再让武大老牌坊孤零零地挂在闹市中,此次事件敲响的警钟也应该被更多人听到。
于立胜(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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