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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阿里巴巴发出收购优酷土豆的要约。 估计双十一快到了,马云也忍不住买了。 从随后优图CEO顾永强写给员工的信中来看,除了承前启后等常规短语外,信中反复提到一个关键词:内容。
日前,《花千骨》《涅槃烈火》《大圣归来》等内容让几家小公司名声大噪,成为资本的宠儿。 三哥最喜欢的无良网络节目《七霸说》甚至让马东和他的90后团队获得了数亿元的天价天使轮估值。
也许你听到“风口”就想吐,那么我换个说法:产业渠道和IP供应的不平衡,正在给内容生产者提供重新切产业蛋糕的机会。
什么是内容? 度娘告诉我:“物体所包含的事物”,或者“事物内部所包含的本质或意义”,或者哲学上的:“事物内部因素的总和”。 三师兄看完后有些头晕,终于明白为什么度娘在BAT的文化内容领域造诣最差了。 。 。 。
三哥认为,我们今天讨论的“内容”,都是可以承载信息的载体。 通常,大家所熟悉的内容表达形式包括文字、声音、图片、图像等。或者更通俗地说:文学、小说、音乐、漫画、照片、动画、游戏、综艺节目、电视电影等。
中国内容消费者多,但优质生产者少。
一方面,UGC内容尚未开发。 优酷土豆从IPO到收购,辛苦了11年。 它一直想做一家中国公司,但发现UGC根本不适应当地环境,所以无奈转而做PGC。 三师兄先来说说UGC有什么问题:
1、人们的内容生产基础差。 与欧美基于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几乎每个人都能受到的创造力、设计和美学的影响相比,亚洲人在这方面似乎相对缺乏。 在我的国家,我连小学美术课都勉强凑够了。
不过,也有例外。 我们的写作能力还不错。 大概是因为古代的科举制度给我们留下了小丑的基因。 所以解说、字幕组、弹幕人才济济。 教语文的体育老师可以改正名字。
2、草根内容难以普及:东亚人喜欢崇拜名人,对业余草根内容不感兴趣。 我们最火的综艺节目都是效仿思密达的抛星做法。 在日本,即使是体能挑战节目也要靠青先生来支撑收视率。
3、低质量内容泛滥:大量涉及色情、暴力、政治等敏感内容,加上监管力度加大,导致视频网站在内容审核上花费大量资金。
4、变现困难:哦,忘了说了,PGC赚钱的人还不是很多……
另一方面,PGC虽然发展较好,但也存在其问题:
1、行业长期不受重视:从业人员社会地位低下,导致优秀从业人员流失严重。 地位低下的问题,从头衔就能看出:小丑、画家、演员……
2、行业生存状况不佳:知识产权不受保护,赚不到钱,因为过去没人愿意为正版原创内容付费,无论是C端还是B端。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说知识产权(IP)的诞生。 最早,文字仍是主要的表达形式,印刷出版仍依赖手写。 写书的人不是靠卖书赚钱的。 他们甚至必须付费才能传播其内容。 现代印刷业发展后,印刷厂有了充足的生产能力,市场上能印刷的内容都印刷了。 最后在大量印刷厂机器闲置、无米可煮的情况下,交了版权费,这也是IP的雏形。 我们今天所说的IP,除了其合法权益之外,也是承载内容价值的品牌图标。
无独有偶,如今中国互联网内容行业的情况也非常相似。 看来短短几年的时间,各种依赖盗版内容的平台现在都忙着烧钱获取IP,生产自己的内容。 随着网络视频网站的爆发式增长和激烈竞争的加剧,渠道产能过剩推动了中国IP持有者的卖方市场和优质内容生产者的屌丝逆袭。 再加上经济的发展,大家都饱饱的,温暖的,都想着情欲。 新一代年轻人的消费观更加前卫。 中国内容产业迎来了春天。
但这些内容的消费者其实还远远不够满意:大部分国产内容的质量还很低,而且同质化程度很高,而且没有基于IP的品牌塑造。 然而,好的国外内容存在文化障碍(故事背景、价值观、语言、场景),很难引起共鸣。
内容很少IP化,IP很少商业化,优质IP的缺乏导致少数成功的IP在多次被排挤后仍被卖到天价。 这一点体现在综艺节目的广告费上,更体现在几个勉强合格的故事就能在国产电影中独领风骚,票房过十亿。
谈完目前的情况后,三师兄从我们原子创投的角度给了内容行业的创业者一些建议:
1. 做内容生产者,打造自己的内容IP
产业链中,有内容生产者(唱歌的人)、渠道平台(搭舞台的人)、宣传(发传单的人)、周边衍生品等(靠茶赚钱的人)。 如前所述,当前市场竞争激烈,优秀者难寻。 而且内容制作者距离IP最近,早期进入成本相对最低。 后期如果依靠内容IP做大的话,可以通过收购等方式开拓。 上下游产业链也具有最大的想象空间。
IP品牌是创造竞争壁垒的好方法。 近三年北美票房前十几乎都是电影。 迪士尼之类简直就是人生赢家,IP衍生品等产品的收入超过票房,让IP拥有者赚得盆满钵满。
此外,随着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好、打击盗版力度越来越大,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2、从第一天开始规划盈利点
在架起拱门之前,先想好如何成为一个婊子。 很多IP在想要变现之前并不适合改编成影视游戏。 除非你根本不想赚钱,否则你最好提前规划好你的财务路径。 目前行业主流盈利点无法回避以下四点。 前期开发内容时,团队应该设计并留出商业化的窗口:
3、从动画开始。即使你不会做动画,也应该尽量从视频开始。
动漫是内容之王,因为:
视频是最好的表达形式,因为:
更容易防止抄袭,形成单点突破,形成粉丝群体。 相比之下,文字、声音、图片则很难商业化。 没有弹幕,广告空间有限。
4. 在虚拟品牌而不是真人品牌上构建IP。
虚拟品牌永远不会老、不会消亡,其形象和精神内涵能够与时俱进,比如漫画人物; 虚拟品牌也可以由不同的真人来承载,比如漫画改编的电影,换几个主演都没关系; 又比如AKB48,铁定的营盘、流水的少女。
虚拟品牌不会放弃自己的工作。 这两天,现实生活中的品牌蔡康永和小S退出《康熙来了》几乎完全与节目IP的破坏重合,类似的故事并不新鲜(想想《快乐大本营》、《罗辑思维》)四味》、《萧说》、《七霸说》等)。
如果您已经这样做了,但不幸的是您的 IP 没有成功日本牌坊动漫,请记住:最好把钱花在 IP 本身上,而不是花在 IP 的运营上。
对于IP来说,良好的商业运作可以化腐朽为神奇。 以漫威为例。 钢铁侠曾经只是其二线IP,超级陆战队(大白)也只是边缘IP。 不过,漫威被拥有运营能力的IP行业巨头迪士尼收购后,这些IP如今拥有了不错的市场。 表现。 我们来看看迪士尼在IP商业化方面给我们的一些启发:
- 首先提一个概念:内容表达的三层
其实,内容表达形式没有好坏之分,但从商业运作的角度来看,却有很大的区别。 受盛大IP总监涂先生的启发,我们将其分为三个层次:
——后期全行业开放,形成协同效应。
从最早的漫画到后来的动画、真人动画到电视电影,迪士尼几乎渗透到了每一种表现形式。 优秀的产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应该涵盖三个层面,形成协同效应,降低知识产权运营风险,产生倍数效益。
- 知识产权的企业控制和运营
与依赖作者的日漫相比,美漫的企业化运作对于IP来说更具延续性,值得创业者借鉴。 比如大家都记得日本漫画的作者:井上雄彦、鸟山明、青山刚昌、宫崎骏等,一旦作者停止写作,IP的商业运作空间基本被封堵(想想一代人的青春情结) “灌篮高手”)。 而且,日本模式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分散,给知识产权的运作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
三师兄想了这么多。 事实上,呈现好内容的核心是讲好故事。 讲故事的人是有故事的人。
只是人们对中国故事有些不知所措。 除了故事,还有很多情感。 总有导演说:“这部电影只是为了圆我的梦想,我不指望观众能理解。” 这有设立牌坊之嫌。 你不要指望观众能理解这一点。 当你拉拢发行和制作团队,占用演员的时间成本,动用管理层和院线的资源时,你给大家讲清楚了吗? 既然是商业行为,那么让大家的商业利益可预测日本牌坊动漫,既是基本的道德,也是牌坊的基础。
作为风投机构,我们并不反对支持感情牌坊,但既然我们都要做商业婊子,那我们不妨思考一下如何做一个好婊子。
最后,特别感谢华创的谢晨和王傲野,以及盛大的涂老师。 有些意见来自他们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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